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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自占用河道的问题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8-08-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来信内容:

我是原李原乡郑寨村二组的村民,现当兵转业到清远市。在今年我回老家的时候发现两点问题,特此反映。

         一、在靠近河道、坑洼的个别住户不顾乡约民俗只讲一己之私擅自将河道、坑洼填平占用或圈用以扩大自家的住宅用地,因无人过问现已有成风之势,长此以往将会破坏已形成的排水、排涝系统,如遇长时间的大到暴雨水将无处排放,易发生内捞增加邻里矛盾破坏原有规划。

       二、农田的灌溉井口均未发现配有井盖,农村留守儿童众多极易发生安全隐患。水利应用专项补贴,望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来 信 人:郑继磊
来信日期:2018-08-06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郑继磊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反映问题一:经查,郑寨村村内有多处坑洼,都形成在80年代以前,在生产队时期已分到户,且与河道不相连,旱些年确有个别农户将坑洼填平当作宅基地使用的现象,随着村镇规划的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规范化、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此现象已得到有效扼止。至于在靠近河道,擅自将河道填平用作宅基地,在前些年间确有其现象,政府和水利部门在发现此现象后,已以法强制对占用河道建筑进行了拆除,并疏通了河道,现在已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郑寨村村庄内大小胡同、主街道都全部建成了水泥路面,都修有明暗排水管道,所有明暗排水管道均与河道相通,保证了汛期排水畅通。 反映问题二:经调查,农田的灌溉井,均为2013年至2014年县农办高标准良田项目,当时新打机井42眼,有配套设施,其中井口上有一米见方的铁皮箱子履盖,并安装有门锁。有个别毁坏和被盗现象,现在正落实中。对没有井盖的,村委会和乡政府已设立明显标志,同时乡村两级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处理单位:县长信箱
处理时间:2018-08-2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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