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籍居民服兵役后家中的合法宅基地确权的问题
来信内容:
来 信 人:王智军
来信日期:2018-10-03
我兄弟三人均响应国家政策服兵役,之后三弟退伍后回原籍,长子、次子复退后因家属原因留于本省外地,兄弟三人只有两处宅基地,父母已病故,在去年宅基地确权时,确权表格均已填写,可经查询后,未予确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军入伍前的宅基地必须给予确权,请问我家的宅基地为什么不给予确权?
请政府领导及时解决处理
来信日期:2018-10-03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王智军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2017年度宅基地确权工作是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的,在办理确权颁证时,都有第三方公司进行具体操作。您这是第二次反映,第一次是2018年8月,反映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何砍伐我家的树木,强拆我家的房子,强拆的目的是什么?砍伐树木的目的是什么?经核实,安平镇前王村目前正在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及坑塘治理,治理前,前王村内垃圾遍布,村内坑塘杂草丛生,残垣断壁影响安全。您所反映的房屋属于前王村一五保老人的房屋,现五保老人已去世,老人房屋是一间主房面积15-16平方、一间厨房面积7-8平方,常年无人居住厨房坍塌,主房也已不能居住属于危房,在这次人居环境整治中,根据村内规划,残垣断壁威胁安全的长期无人居住房且无人认领的,要拆除以保证人居安全,所以,对其去世五保老人房屋进行了拆除。您反映的拆迁安置赔偿一事,因此次坑塘治理是村民自治,改善居住环境反响较强烈的情况下组织实施的,并没有相关补偿资金来源。综上,如果您反映宅基地仍是上次反映的宅基地,那么由于不是本人的宅基地,所以也就无法确权颁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处理单位:县长信箱处理时间:2018-10-1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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