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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沟拓宽损坏农民耕地及庄稼未见赔偿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0-06-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来信内容:

您好,关于4月份横跨周庄、赵庄、洼刀刘、王座等村庄的永安沟拓宽一事,我个人有一些意见及不解,如下。

1.拓宽永安沟未事先与农民进行商议及合理的沟通解释,只是给予告知砍伐自家沟边树木,及后期会损坏耕地。农民很被动。

2.拓宽永安沟损害两旁的耕地,且将土用于建设柘商快速路,导致农民永久损失部分耕地,且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未承诺补偿。建议丈量土地,根据损失面积进行合理的补偿。

3.除拓宽沟的宽度损失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庄稼之外,为了运输土,强行将沟旁庄稼碾压出车道,使庄稼损失10米左右宽,目前小麦及大蒜均是2019年10月份耕种,农民辛苦耕耘、施肥及灌溉,现即将成熟,却被无情摧毁,且未承诺补偿。农民的权益及辛苦未得到保障及尊重。建议摧毁的庄稼按照庄稼市场价及亩产比例进行补偿。

4.请县长先生尽快进行核实情况,给予农民合理的解释、安抚及补偿,签署知情同意书,出示相关文件,谢谢!

现涉及土地及水利,大仵乡、牛城乡或更多乡,不知向哪个部门反应情况,多有打扰,请见谅!

来 信 人:刘亚玲
来信日期:2020-05-24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刘亚玲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永安沟拓宽损坏农民耕地及庄稼未见赔偿一事回复如下:经相关单位调查核实,1、永安沟属权为水利局,但群众把庄稼及树种到沟内沟岸,水利局不受益全有群众受益,现水利局正在沟内河道清淤。 2、公路、河道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要充分合理利用河道清淤时产生的泥土。永安沟将向下清淤约3米,清淤拓宽后的河岸及河坡面貌将为整洁统一标准。 3、靠河岸毁坏将近10米庄稼,水利局回应河道清淤从未有补偿(河岸、河沟、河坡种植的树木及庄稼历来都是群众受益的,但水利局没要过租金)。

处理单位:热线办公室
处理时间:2020-06-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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