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解读:柘城县《关于调整工业类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柘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6:55: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2—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评价指标任务分工要求,参照商丘市关于工业类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对我县《柘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工业类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二、《通知》中所指工业类建设项目主要涵盖的内容

主要包括县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厂房、工业仓库等,同时涵盖配建的办公楼、宿舍楼、餐厅、研发中心等。
      三、《通知》的适用范围
      柘城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类建设项目(含配建的办公楼、宿舍楼、餐厅、研发中心等)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60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新标准实施之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动工实施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按照《柘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新标准实施之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欠缴、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按照办证时的征收标准执行。


终审:柘城信息办赵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