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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所属主题: 招生信息

柘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柘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和《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教体基〔2023〕1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全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根据市、县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做到学区无缝衔接,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学区范围划定后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但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四)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

(一)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县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具有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庭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生源。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县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须保持一致)、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五、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日程安排

(一)8月11日~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上传相关招生报名材料等。

8月15日18:00,招生平台自动关闭。

(二)8月16日~8月18日:学校进行预录取,处理招生遗留问题。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载、刻录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组织电脑随机录取。

(三)8月19日~8月20日:县教育体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采集信息。若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8月21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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