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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洪恩乡任建厂把房子建的地基建在道路上
来信人 马** 来信日期 2025-01-17
信件索引号 202500015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柘城县洪恩乡,任庄村委会,马庄村东组的村民代表马学志。我上次反应任建厂把建房子的地基建在马路上,您的回答是现场测量地梁南北8.5米,东西8.5米(他的土地使用证南北9米,东西11.33米)请领导到现场看一下,如按他的土地使用证存根,地基东西还差2.83米,如果按他的土地使用证存根把道路全部占完还不够,听说乡政府的领导和村干部的某些领导收了人家的好处,篡改了土地使用证的存根,请领导查查,请尊敬的领导到现场看一下,请处理问题的领导抽出你们的宝贵时间到现场看一下。请县里领导到现场看一下,谢谢尊敬的领导。《现场查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洪恩乡 回复日期 2025-01-21
办理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任建厂所盖的房屋现在打好地梁,没有建房屋,经现场测量任建厂打好的地梁是南北长8.5米,东西长8.5米,从乡自然资源所找到的任怀得(任建厂父亲)建设用地使用证存根南北长9米,东西长11.33米,现在任建厂所建的房屋没有超过其建设用地使用证存根上的面积。如您对建设用地使用证存根有质疑,建议您到乡自然资源所现场查看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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