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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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洪恩乡任建厂把房子建的地基建在道路上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25-01-17 |
信件索引号 | 20250001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柘城县洪恩乡,任庄村委会,马庄村东组的村民代表马学志。我上次反应任建厂把建房子的地基建在马路上,您的回答是现场测量地梁南北8.5米,东西8.5米(他的土地使用证南北9米,东西11.33米)请领导到现场看一下,如按他的土地使用证存根,地基东西还差2.83米,如果按他的土地使用证存根把道路全部占完还不够,听说乡政府的领导和村干部的某些领导收了人家的好处,篡改了土地使用证的存根,请领导查查,请尊敬的领导到现场看一下,请处理问题的领导抽出你们的宝贵时间到现场看一下。请县里领导到现场看一下,谢谢尊敬的领导。《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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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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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洪恩乡 | 回复日期 | 2025-01-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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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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