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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万洋首府地暖问题
来信人 周** 来信日期 2025-11-11
信件索引号 202500314
信件内容
1.万洋首府的地暖是否具备开通条件?
2.万洋首府的地暖今年什么时间开通?
3.暖气开通是否跟物业或房产有联系?
4.物业和房产的矛盾,是否耽误暖气开通的进度?
5.如果物业和房产阻碍了暖气开通,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 回复日期 2025-11-17
办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周昊郑王:

您好!2025年11月11日咨询的关于万洋首府地暖开通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地暖是否具备开通条件

截至目前,万洋首府小区暂不具备接入和开通集中供热的条件。

主要原因在于该小区内部的供热设施尚未建设完成且不符合标准。家热力公司多次发函并组织会议督促整改(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2024年12月10日、2025年3月28日送达通知),但经现场初步查看,发现小区存在未建设热力站房设施设备、局部管道和设备不符合标准且存在严重锈蚀等关键问题。同时,热力公司除在2024年10月19日收到电子版设计图纸外,至今未收到小区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提交的完整竣工及验收资料,无法进行后续的现场验收与接收工作。

二、关于今年地开通时间

由于该小区未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内部供热设施的整改并通过验收,因此,将无法在2025年供暖季接入城市集中供暖管网。具体的开通时间,将完全取决于小区内部供热设施整改和验收的进度。

三、关于暖气开通与物业、房产的联系及矛盾影响

暖气开通与小区建设单位(房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单位密切相关。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热用户整体建筑建设用地红线内的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建设,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通知经营企业参加。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共用集中供热设施无偿移交给经营企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未通知经营企业参加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经营企业有权拒绝接收。

目前,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小区建设单位未能履行其整改和提交验收的职责。经营企业在沟通协调过程中,曾多次无法联系到建设单位,后在业主与社区的协调下才重新建立联系(2025年10月15日),并再次送达了资料清单,但建设单位至今仍未提交任何后续资料。物业公司方面也表示未能从建设单位处接收全部工程资料。

四、关于问题投诉

如因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阻碍导致暖气无法开通,建议您和全体业主通过以下途径推动问题解决:

    1、可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反应诉求,要求其敦促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履行相关职责。

2、召开业主大会:,小区共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财产,在无法联系建设单位的情况下,可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作为主体来推动供热设施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并明确后续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