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柘乡振〔2023〕30号)
各乡镇(街道):
根据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3〕32号)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需要,将《柘城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为《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目录》明确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涉及政策性文件、监测对象、项目资金、项目库建设、监督管理等5类一级事项和6类二级事项。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标准,逐项梳理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清单。
本《目录》相较于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制定的标准目录主要依据我县实际做如下修订:
一是结合工作任务实际,将名称由扶贫领域修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将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标题和内容予以细化调整,删除了不再产生信息的事项。
二、工作要求
乡镇政府要参照本《目录》所列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目录。我局将跟踪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经验做法交流及培训,并适时组织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附件: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
柘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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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柘城信息办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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