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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修订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柘建〔2023〕107号)

来源:柘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6:45:5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3〕32号)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目录》明确了保障性住房领域涉及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配后管理、办事指南等9类一级事项和20类二级事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涉及征收、评估、补偿等3类一级事项和10类二级事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涉及文件政策、计划实施管理等9类一级事项和10类二级事项。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标准,逐项梳理出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清单。

本《目录》相较于住建部制定的标准目录主要依据我县实际做如下修订:

保障性住房领域:

结合我县实际,结合我县实际,县级保障性住房领域主管部门暂未产生增删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结合我县实际,删除一级事项“政策文件”;删除一级事项“征收”栏目中,二级事项“启动要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删除一级事项“评估”栏目中,二级事项“被征收房屋评估”;删除一级事项“补偿”栏目中,二级事项“产权调换房屋”等事项。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对部分公开依据的政策文件结合当前实际予以修订。

 

附件:1.柘城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

2.柘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

3.柘城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

 

 

柘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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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柘城信息办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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