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40001-zcxzfbgs-00000174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柘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零售药店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依据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丘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由零售药店主动申请,我局决定与柘城县医神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柘城县浦东街道清华园小区28号店铺)、柘城县本草堂药店(地址:柘城县伯岗乡大街农村信用社向西15米路北)两家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解除协议后在以上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柘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