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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cxzf-00003113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11-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空气环境信息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11月下旬,整体扩散条件明显转差,湿度增加,风力减弱,全省将出现今年入冬以较大范围的重度污染过程。

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时间,按照区域应急联动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我县于11月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色预警及Ⅱ级响应,具体解除预警时间另行通知。预警期间,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需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开展室外课程及活动,有条件的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调低1~2摄氏度,尽量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街道、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各街道、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区内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治理。

                  

柘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18

审核人:潘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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