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1-zcxscjdglj-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县政协138号提案的回复
柘市监复字〔2023〕04号 签发人:吴文华
办理结果:A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婴幼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教育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及时进行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规范查处工作。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适时进行约谈提醒告诫,指导托育服务机构努力改进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合同指导监督。指导托育机构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托育服务协议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3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柘城县市场监管局3122300
联系人:罗松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委县政府督查局(2份),委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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