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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1-zcxscjdglj-00000041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县政协138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柘市监复202304               签发人:吴文华

                                      办理结果:A

 

政协十二次会议

1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婴幼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教育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及时进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规范查处工作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适时进行约谈提醒告诫,指导托育服务机构努力改进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合同指导监督。指导托育机构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托育服务协议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3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柘城县市场监管局3122300

联系人:罗松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委县政府督查局(2份),委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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