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1-zcxzf-0000016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涉及市场主体信息 |
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食品“生鲜灯” 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的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自11月底以来,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了食品“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排查辖区内大型商超、菜市场、生鲜店、熟食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是否仍存在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经营者都能自觉更换“生鲜灯”,对于个别未及时更换的经营者,执法人员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经营者将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柘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宣传检查,并将“生鲜灯”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做到边排查边宣传,对拒不改正继续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将严格依法处理,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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