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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1-zcxmzj-00000149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柘城县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柘城县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一)保障范围

具有商丘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商丘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保障标准

2023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20元,特困供养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572元,有效提升了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三)申请认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乡镇民政业务经办部门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商丘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动态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

办理地点

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70-6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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