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商丘互联网举报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柘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现工作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9号)要求,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现将今年补贴资金兑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的约定,由各乡镇、办事处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小麦和春播玉米、春播大豆等粮食作物实播种面积,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三、补贴面积的核定。各乡镇(街道)在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统计,将核定的粮食种植面积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核定的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上级财政下达分配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全县实际种粮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全县统一标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调整,2023年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亩粮食面积8.96元。

五、补贴资金兑现。2023年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兑现到农户,补贴资金将于5月25日前存入补贴农户的社保卡账户,请您携带补贴社保卡、身份证等证件到乡镇(街道)所在地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查询或存取补贴资金。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370-3122786  7295195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