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40058778641-071-0000714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2018五批乡镇批复豫政土〔2019〕42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柘城县2018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18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18〕49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柘城县征收浦东街道毛王村王沃楼东组等2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3.0896公顷、林地0.2380公顷、其他农用地0.972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6.8417公顷,使用国有建
设用地0.0813公顷,共计31.2228公顷(其中耕地23.0896公顷),作为柘城县2018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同意该县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柘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柘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附件:柘城县2018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明细表
e17bd7349e0b4b8e960defbb17c00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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